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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闻热评|如何避开建筑工程合同的“雷区”?添加时间:2024-12-24 06:53:53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然而,由于建筑工程涉及巨额资金、复杂工艺及多方利益,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各种法律风险。那么,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哪些“雷区”?我们应如何避雷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招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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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应以哪个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准。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招投标程序的严肃性,防止通过私下协议损害中标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如果备案的中标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往往无法简单恢复原状,因此通常会通过折价补偿等方式来解决工程价款的结算问题。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条参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合同的备案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某些情况下,未备案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施工合同本身并不因未备案而直接无效,但如合同涉及必须招标的项目,且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招标和备案,那么该合同可能会因违反招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此外,未备案的施工合同在解决纠纷时,可能会面临证据效力上的挑战,影响合同的执行和权益保护。

  签订施工合同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至关重要。首先,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等,确保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次,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避免模糊不清导致后续纠纷。同时,双方应平等协商,避免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公平条款。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审核和修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对于已完成的工程,通常应依据“折价补偿”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发包人应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双方协商或法院裁定的价格,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同时,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在处理已完成的工程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确保处理结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审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存在缺项、重项、错项等问题。

  (1)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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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特别注意审查专用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分担明确,风险范围界定清晰。

  (1)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于招投标文件中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约定相应的结算方式和调价办法。

  (2)约定违约损失的范围,特别是可得利益的损失范围,以便在发生违约时能够充分保护守约方的利益。

  (2)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明确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并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或法院。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1)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和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明确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和工期。

  (2)如遇财政评审拖延等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确保工程价款的及时支付。

  (1)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避免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

  (2)如发现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和界限,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承担方式。

  综上所述: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应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议和服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明确性和可执行性,并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办理签证和变更、注意工程价款的结算以及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风险,大家在签订合同之前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擦亮双眼,谨记相关注意事项,也可以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专业的法律意见,规避和减少法律风险的产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风险。本文围绕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以及不同施工合同的结算依据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法律风险。然而,法律事务复杂多变,具体问题仍需具体分析。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建议读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专业的法律意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